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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风险防范提示

发布日期:2024-05-21 21:58 [ ] 浏览次数:

为帮助广大劳动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盐城市人社局向广大劳动者发出求职风险防范提示,供劳动者求职择业参考。

一、典型案例

1.发布虚假信息诈骗求职者。苏州某人力资源机构刘某在“鱼泡网”上发布虚假高薪招聘信息,在没有明确用工单位情况下,已到南京应聘为由,欺骗求职者到南京应聘。在收取每名劳动者被服、体检费用350元后,刘某带着求职者租用大巴车从南京出发一路寻找用人单位,直至盐城地区都没有找到工作,后经劳动监察机构妥善解决。

2.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介活动。建湖县聚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因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于2024年1月16日被依法调查被建湖县劳动监察大队依法调查。经查实,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涉及劳动者180多人。2024年2月8日,建湖人社局依法决定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40000元整。

二、风险提示

1.确认公司资质。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务必详细了解并核实招聘单位的资质和信誉。这包括查看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以及通过网络搜索、询问朋友或同事等方式了解单位的口碑和信誉。避免因为轻信不实招聘信息而陷入劳动纠纷或受到其他不必要的损失。

2.细看劳动合同。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工资、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关键条款。同时,求职者还应保留好合同副本,以备日后维权之需。

3.及时维护权益。在求职过程中,求职者要关注自己的权益保护。这包括了解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权途径。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侵犯自己权益的情况,应及时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寻求法律援助。

4.保护个人隐私。求职者还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在求职过程中,不要随意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对于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的招聘单位,应仔细核实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免个人信息被滥用。

5.严防非法陷阱。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要保持警惕,避免陷入“黑中介”或“传销”等非法组织的陷阱。如果遇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或向相关部门举报。

三、维权渠道

如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可在第一时间拨打劳动监察机构电话或者访问“我要工资”小程序反映相关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依规严肃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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